浙江省红十字会“安童博爱基金”申请材料 |
http://redcross.jdnews.com.cn/ 2012年07月12日 09:39:15 星期四 |
申 请 须 知 1.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城乡困难家庭患病少儿的健康成长,本着“以人为本、有效救助”的公益理念,浙江省红十字会、安利(中国)日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设立“安童博爱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安童”基金),旨在通过建立限额资助我省城乡困难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病少儿(以下简称患病少儿)的手术住院费用的救助模式,切实帮助我省城乡困难家庭患病少儿缓解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。 “安童”基金主要救助对象为本省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患病少儿(0—14周岁),具体实施采取患病少儿家庭自愿提出申请,并到指定救助医院开展医疗救助的方式管理。为了规范这项救助活动的开展,浙江省红十字会(以下简称甲方)通过比较衡量省内医院的资质与技术水平,并征得捐赠方同意,确定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(以下简称乙方)为指定救助医院。 2、患病少儿和监护人须自愿填写“安童博爱基金”救助申请表,一式两份,并提交患病少儿的身份证明、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家庭低收入证明(农村户口凭低保证,经户籍所在地乡(镇)政府核查后,由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审查盖章;城镇户口凭低保证,经户籍所在地街道核查后,由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审查盖章),持“安童”基金救助申请表到指定救助医院接受诊断检查,由医院专科主任签署诊断意见,并加盖指定救助医院办公室公章,提交浙江省红十字会审核。 患病少儿家长在出院时主动向乙方出具甲方审核通过的“安童”基金救助申请表。乙方按补助额度直接在患病少儿总费用中扣除减免费用(最高补助金额为1万元),救助申请人支付余下发生费用。 3、患病少儿及接受“安童”基金救助家庭须保证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、伪造或隐瞒等行为,一经发现,基金将不予资助;如已获资助,将依法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。 4、如因公益宣传需要,患病少儿或监护人应配合做好相关采访工作,浙江省红十字会及“安童”基金有权使用其文字、照片和影像等资料。 5、浙江省红十字会是“安童”基金的主要募集单位,“安童”基金仅提供医疗救助,不承担任何因医疗发生的事故或其他纠纷的法律责任。 6、浙江省红十字会地址:杭州市秋涛北路324号;邮编:310020;电话:0571-86469000. 7、申请救助患病少儿和监护人确认完全了解以上条款,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,签字表示认可。 附件:安童博爱基金申请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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